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及策划;摄影摄像;婚庆策划;打字复印(除出版物);会议会展服务;租赁及销售影视器材;影视信息咨询;动漫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展示展览服务;包装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品牌形象设计;知识产权代理;软件设计与开发;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开发及服务;网络工程;网页设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企业营销策划;销售:软件、电脑、手机、电脑耗材、五金交电、保健用品、眼镜及配件、农副土特产品、日用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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