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提供商业信用调查服务;企业征信业务(不含个人征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软件的技术开发;接受金融机构和合法机构委托以服务外包的方式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电话通知服务(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登记代理服务;教育培训;二手车销售;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不含金融租赁活动);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提供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数据处理信息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