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市场调查;销售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日用品、针纺织品、通讯器材、文化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住建委(房管局)取得行政许可。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