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管理;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规划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取得行政许可。;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