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许可证如何办理流程?

2024-01-08 15:44:45

人力资源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行政许可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
2. 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3. 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各项业务的工作流程;
4. 有与业务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必要的办公设备和资金;
5. 有具备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能的专职工作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行政许可所需材料:
1. 设立许可申请人自审书面报告(主要包括: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类型和名称;经营场所、设施和从事的业务种类等);
2. 填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登记表》;
3. 申报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行性报告;
4. 申报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5. 申报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包括: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6. 提交法定机构的验资报告及在本省核发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情况的说明书。其中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或执业许可应当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办理意见,证明本机关同意申报的文件及负责审批机关、审查机关的法律权限的正式文件(加盖行政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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